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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25年至2028年河北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

2025-04-24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确保竞赛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对全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简称全省行业赛)申报并确定竞赛计划工作作出适当调整,将全省行业赛申报周期调整为四年,即2025年组织申报2025年至2028年计划举办的全省行业赛;办赛周期规范为两年,即2025年至2026年为一届、2027年至2028年为一届,同一申办主体在一个办赛周期内可申报举办一届赛事。现就报送2025年至2028年全省行业赛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主体


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或所属单位、省级行业协会、中央驻冀各企事业单位和省属大型企业。


二、重点支持范围


(一)对标世赛国赛。参照世界技能大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专项职业技能竞赛等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设置的竞赛项目。


(二)服务经济发展。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以及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康养托育、健康照护等重点领域,紧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需求设置的竞赛项目。


(三)契合产业需求。聚焦全省现代化钢铁、绿色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数字产业等重点产业,选择引领作用强、带动示范好、就业面广的职业(工种)或在本行业具有代表前沿技术的新职业(工种)设置的竞赛项目。


三、申办条件


职业技能竞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联合主办的应明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申办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或主营)业务范围原则上应包含行业(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环节,能够落实相关政策。


(二)主办或承办单位近5年内具备与申报职业(工种)一致的办赛经验,有与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熟悉技能竞赛职业(工种)的管理人员、项目专家、技术技能人员。


(三)省级行业协会须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近三年均参加年报或年检,年检结果均为“合格”。


(四)有与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和裁判员队伍,以及完善的竞赛实施方案、竞赛规则、评分方法和标准,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五)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六)有竞赛所需且满足安全健康等要求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器材,有完善的安全、环保等保障措施。


(七)具备全省范围内实施竞赛宣传、发动和组织的能力。


四、申报级别


(一)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或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共同主办的跨行业(系统)、跨区域的综合性竞赛活动,可申报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每个办赛周期可申报竞赛职业(工种)不超过8个。


(二)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办或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冀各企事业单位、省级行业协会、省属大型企业等举办的单一行业(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可申报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每个办赛周期可申报竞赛职业(工种)不超过6个。


(三)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雄安新区在本地区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行备案制度,其基本要求和申报备案材料参照省级竞赛项目申报相关规定。办赛周期内行业竞赛计划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五、冠名要求


列入办赛周期内行业竞赛计划的省级一类行业竞赛,统一冠名为“XX年河北省(XX行业或系统)XX职业技能大赛(暨XX大赛河北省选拔赛)”;省级二类行业竞赛命名为“XX年河北省(XX行业或系统)XX职业技能竞赛(暨XX大赛河北省选拔赛)”,竞赛一般于举办当年的11月15日前完成。


六、申报竞赛职业(工种)及规模


(一)所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原则上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的第三、四、五、六大类职业(工种),且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设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工种)。


(二)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但涉及国家和省重点支持范围内的职业(工种)可酌情申报。


(三)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应是申办主体的主管(或主营)业务,在本行业(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且技术性强、通用性广、从业人员较多、影响较大。


(四)拟在2025年、2027年举办决赛的竞赛职业(工种)不得与当年河北省第二届(附件3)、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赛项重复。


(五)各申办主体针对同一群体举办的同一赛项的竞赛,原则上应合并举办或择优选择一项赛事纳入周期内竞赛计划。省级竞赛参赛范围,原则上覆盖各市和雄安新区。省级决赛选手应通过初赛、复赛等形式选拔,省级一类大赛每个赛项同一组别,决赛人数不少于20人;省级二类竞赛每个赛项同一组别,决赛人数不少于15人。


七、申报材料


请各申办主体在总结分析历年开展竞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申报工作,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一)省级行业协会、省属企业需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组织相关专家认真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提交申报赛事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2025年河北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附件1);


(四)河北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方案(参考内容)(附件2);


(五)初次申报举办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拟申报竞赛职业(工种)的背景情况;


2.近年行业(或企业)内举办过该职业(工种)竞赛的相关资料。


八、其他要求


(一)各申办主体要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选拔规律和承办能力、办赛周期等要求,加强统筹规划,科学合理申报赛事。鼓励相关单位组织京津冀区域职业技能竞赛,邀请京津及我省对口支援地区选手来冀参赛或技能交流。


(二)省人社厅收到申请后,结合各单位申报和以往办赛情况,进行可行性论证,确定竞赛类别,统筹制定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对列入计划的竞赛,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政策、技术支持,相关规定有调整的,按调整后规定执行。


(三)对于已列入竞赛计划的赛事实行清单管理,如办赛主体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动态移出计划;如办赛主体未按要求时限完成全部赛项的比赛,则取消其下一办赛周期计划,同时影响下一申报周期的办赛申请。


(四)请各主办单位于5月1日前,将2025年至2026年、2027年至2028年两个办赛周期内计划举办的全省行业赛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Word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邮箱,同时邮寄纸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市级年度竞赛计划备案时间截至5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蔡富强


联系电话:0311-66908227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人:杜保鑫


联系电话:0311-66908779


邮箱:229884062@qq.com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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